13比剑(第1页)
他的脑回路和剑术天才完全一致,那他也是剑术天才!
同样是系统改造,为什么两个马甲都力大如牛,本体却如此鲜嫩!
沈稚问:“你觉得我是武学天才吗?”
白愁飞提着大包小包,身上还背了口锅,不复往日的风度翩翩,“我不知道。”
沈稚:“你能不能教我武功?”
白愁飞惊讶:“你不会?”
沈稚:“我应该会吗?”
白愁飞:“你的步伐很稳,呼吸也轻,不像普通人那样沉重凝滞。”
有钱人家的孩子,除了习文还要习武,哪怕平时用不到,也会学习骑马射箭。正是这样,才有于谦、杨一清等名臣弃笔从戎,平定叛乱、保家卫国。
白愁飞以为沈稚就是这样的人。
他原本也有这样的梦想,可当知道军中的战马在休战时,会寄养在南京的百姓家里,虽然能免除一部分赋税,但是饲养军马的投入依然很大,足够拖垮一个家庭,他就歇了这个心思。
养马真的很费钱,保养兵器同样是笔庞大的支出。
都说穷文富武,不是没有道理的。
白愁飞这些年挣的钱,大多数都拿去习武了,积攒下来的银两少得可怜。
白愁飞回忆着过往,仰头看向天空。
天如此广阔,容得下白云、耀日和飞鸟,对于地上的尘埃来说,又如此遥远。
“你为什么不负手?”沈稚问。
白愁飞低头看看自己的双手。
上面提着刚买的馒头、干饼、熏肉、腌菜和水,还有换洗的衣物和盐巴。
他什么都没有说,意思已经不言而喻。
沈稚无辜道:“我说帮你分担,你又不愿意。”
白愁飞:“你手腕上的淤青才刚散去,我怎敢让你做这些粗活,还是我来吧。”
“好吧。”沈稚追着问:“你觉得自己是白云,还是纸鸢?”
“既不是白云,也不是纸鸢。”白愁飞怅然道,“我只是一粒尘土。”
只待风起,托他入云霄。
沈稚有些意外,不过仔细想想,现在不是宋朝那种经济很好的时候,说不定他武功也没到他遇到王小石的时候那么高,仍处于困顿中。
沈稚问:“那你会灵犀一指吗?”
白愁飞的武功学得很杂,几乎每个门派的功夫,他都会几招。
他的武器就是自己的手指,指法精妙,威力巨大。
白愁飞:“我不认得陆小凤,当然不可能会他的灵犀一指。”
沈稚恨铁不成钢,拍打他的肩膀,“小白,你就是太老实了!”
白愁飞觉得他又犯病了。
沈稚:“同样是精通指法,陆小凤会一招就成名了,你会那么多,怎么还混成这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