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3页)
被他抱住的那一刻我的心像是被人用消防锤砸碎了。
朋友你怎么还喜欢玩双面人游戏啊?!同病相怜的感情冲昏了我的头脑,一时间被堵住喉咙说不出话。
从前没有近距离接触过,也只是片面化了解他们,尽管我不是那么的清白,但我也不想接触他们。
别以为你戴上多米诺骨面具,换身衣服我就不认识你了——提摩西德雷克!!
说个笑话,今天是个好日子。
说些题外话,首先介绍一下我自己身份:主业是一个高中学生,副业鲍尔斯能源国际的少总,兼职在姑妈手底下学习如何才能统治哥谭。
恨不得一个人掰成三瓣,还好我还能偶尔摸鱼,也算聊胜于无的安慰吧。
毕竟要和谁比,对照组这种东西就是用来快乐的,我的“同学”——提摩西德雷克,你可以叫他提姆,是比我还要繁忙的一个奇人。
商业天赋让我不争气的从嘴角流下羡慕的泪水。
韦恩企业+德雷克工业总裁,奔波在学校公司之中依旧可以让公司蒸蒸日上,现在看来是我狭隘了,他还是个罗宾!
我时常怀疑他是怎么活到现在的,现在更怀疑了。
我和他从幼儿园就在一个学校,但哥谭有名的贵族学校拢共就那么几家,也不奇怪,但是吧巧合的威力就在于此,我们同班。
或许是金钱的威力深藏功与名。
大概,可能,我们算朋友吧,不过自从他十三岁之后我们的关系就逐渐冷淡下来了,或许是我单方面觉得。
依据来源于事实,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提姆失踪了一段时间,那时候我被姑妈带到猫头鹰法庭,开始接手她的事业之一,等我知道后他就成了布鲁斯韦恩的养子。
尘埃落定。
现在的一对昔日好友,一个走向光明,一个沉入黑暗,背道相驰,我们渐行渐远好像也没有什么奇怪的。
哥谭劫匪不少,尤其喜欢不请自来,可惜富人总是心怀侥幸,自以为自己是幸运星转世。
显然我参加的一个就是。
“你没事吧。”
“没事。”
“保护好自己。”
短短的对话,变声器都挡不住你的鸭子味,我扯了扯嘴角。
催泪瓦斯实在太刺激了,我睁大眼睛,酸痛的泪水都止不住我追寻他的身影,直到那个红黑双色的义警消失。
警察的毛毯和热可可都温暖不了我冰凉的内心。
回家时我还受到了后续影响,被劫持没事反倒是被解救后好死不死磕到了脑袋,脑震荡在家躺了三天。
俗套的剧情,霸道总裁失忆爱上女主角,应该是我磕到脑袋想起前世记忆,但是我在磕到之前就想起来了。
三天里我捋清楚所有记忆,只能感叹人心不古,命运难测。
纸片人就是我自己!
有时候生活挺无奈的,就在一个多小时前被姑妈叨叨到现在,全程围绕蝙蝠侠是多么可恨,韦恩是多么的草包两个话题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