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1页)
我犹记得四人的最后一次相聚是在年关,我们有些沉默地吃完羊肉锅子。
在热气腾腾的雾气中,央九第一次说了很多很多话:
「你们知道吗?我是北境人。北境的羊肉比中原的好太多,一点也不膻。我们不需要加调料,只要一点点盐巴,就鲜得掉舌头。」
「我真的很想我的阿爹阿妈,但是我回不去了,草原的神不再保佑杀戮的孩子。」
方予鹤的神色沉默,半晌他说了一句:
「央九,放心,一切都会结束的。」
我知道他们各自有各自的秘密,如同背负着大山一般高的包袱,默默在黑夜中潜行。
央九那不属于中原人的高大健硕的身躯和她透着蓝色的眼眸诉说着她不为人知的身世秘密。
京中人人都说她是三王爷最锋利的一把刀,但刀尖最终刺向谁,谁也说不准。
而方予鹤……
或许我们彼此都默契地不谈目光触及时发烫的脸颊。
但横在我们之间的沟壑,他为鲜衣怒马官家郎,我是做过丫鬟的高龄未嫁女。
我不会因为这些而看轻了自己,但他人亦不会特地剥开我平庸的皮囊,探寻我灵魂的独特。
我清醒地明白,一旦戳破,受到非议的会是我,被贬低丶被嘲笑的也会是我。我不能确定自己能够在他人的目光中继续昂起我的头颅,我害怕我会因为非议而过度自我反思,我太害怕我丢掉我自己,最终被另一座府锁住。
我注定做不成话本子里为爱不顾一切的角儿。
所以当他的目光过来之际,我微微偏过头,当作没看到,便不在意。
至于陈铎,他似乎没有烦恼和秘密,今日看到我身上挂着的平安牌,还嬉皮笑脸地说以后要亲手给他喜欢的人也做一个。
现在这厮又喝醉了。
嘴里嘟嘟囔囔道:「为什么又赔钱了?爹别打我,别打脸,明儿还要见人呢。」
「爹,你相信我,我真的能成事儿,我不是败家子儿!」
「屁股疼啊!」
在央九的肩上,陈铎哭得撕心裂肺。
而我们三个人瞧着他,默契地笑出声。
你看,陈铎在,永远不会沉闷。
第11章
我在月下独自小酌,丝瓜苗爬上了支架,开出了黄色的小花。
脑子里不自觉想到那个穿着红衣的少年郎。
那天方予鹤晚上跳到我家小院,一改往日吊儿郎当的模样。
「倘若有天我不在了,书生,把我写进你的书里吧。」
我的眼睛里泛起酸楚:「我从来只拿活人做原型。」
「倘若我活着,便要更贪心一点,不满足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