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2页)
婚宴在小榄镇的东边,他们在西边,小榄镇面积不大,横跨东西也只需要半个小时。
车子停在一座古色古香的庭院门口,裴瑾跟着周羲和下了车,有些好奇地张望。
类似这样的苏式园林别墅小榄镇不少,这个地方不缺有钱人,哪怕本地流通不了了,也有许多富商喜欢到这儿买房,度假或养老。
裴瑾一直觉得,苏式审美是世界顶级的。
「谁结婚啊?你的朋友我都认识。」裴瑾问他。
周羲和没带她去正厅,反而去了后厨,这才对她解释道:「今天不是来吃席的。」
他俩小时候的邻居王伯做得一手本帮菜,这些年开始接婚宴单,这回接了个大单,但是人手不够,周羲和是被临时叫来帮忙的。
周羲和也做得一手好菜,说起来,他做菜的本领还是裴瑾倒逼出来的。
小时候两家父母工作都忙,从小学开始便给他们报了课后托管班,放学了回不了家,只能在托管班做作业吃晚饭。
托管班伙食不好,裴瑾挑食很厉害,遇到不爱吃的一口也不肯吃。
于是从四年级开始,只比灶台高一个头的周羲和学会了做菜。
每天放学,只比裴瑾大3天的周羲和带着她,去市场买菜,再回家做饭。
吃完饭两人自觉做作业,做完作业看会儿电视,看完电视父母也回家了。
周羲和的厨艺是嘴刁的裴瑾训练出来的,她喜欢吃河鲜,讲究原汁原味,12岁的周羲和便学会了怎么挑最新鲜的河鲜,还懂得如何跟菜市场的老板周旋,让他每天给自己留一份最新鲜的,哪怕给更高的价格。
后来,裴瑾去北京读本科,爱上北方菜,周羲和便学着做北方菜。
第一次吃到他做的豆角排骨焖面,裴瑾把他夸得天花乱坠,此后,那成了裴瑾最爱的一道主食,也成了周羲和最拿得出手的代表菜。
裴瑾从回忆抽身,看着眼前已经穿上厨师白袍的高个男人,两人相伴这28年,她好像很少专注看他。
此时他切着菜,冷峻的侧脸正对着她。
周羲和的模样是普罗大众会承认的帅,不用化妆,不用做发型,不用刻意营造氛围感,哪怕就穿着最简单的T恤短裤,也能看出他样貌不凡。
但凡跟裴瑾深交的朋友,都会毫不掩饰对周羲和外貌的喜欢,接着不解地问她:「不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吗?这么好看的发小你居然不拿下。」
每次听到这种话,裴瑾都摇头冷笑:「周羲和就像我哥一样,和他谈恋爱跟乱||伦有什么区别?!」
「你不要那给我,我想当你嫂子。」好友打趣。
裴瑾曾经撮合过周羲和跟她三位好友,均被周羲和拒绝。
久了,她自讨无趣,再不愿当周羲和的红娘。
「你也是来帮忙的吗?」有人拍她的肩,裴瑾回头,看到王伯红润的脸。
「裴瑾?」王伯惊呼:「怎么是你?」
裴瑾笑了笑:「您越来越年轻了。」
「你不是在北京上班吗?请假了?」裴瑾是小榄镇的名人,她的高光事迹至今还贴在老人活动中心的黑板上。
可以说,整个小镇,几乎所有人都认识她。
这里的每个孩子,都会有一个名为「你看看人家裴瑾」的噩梦。
裴瑾学习好,从来不用父母操心,高考是市状元,直接上最高学府,本科读完去美国深造,进藤校,回国后入投行,婚姻也顺遂,据说夫家资产上亿,婚房是北京二环大平层。
单拎一条都能羡煞旁人,更何况裴瑾条条都中。
可此时,这个人人羡慕的裴瑾,正蹲在水池边摘菜叶。